Blueimp 論壇首頁
  首頁  | 討論區  | 最新話題  | 搜尋  | XML  |  登入
博客來購書 | 《主管這樣帶人就對了!》
貝殼鯨魚兒童程式啟蒙(點我去報名)

此話題中所有文章數: 2 [ 話題狀態: 一般 ]
上一話題 此文章已經觀看 4431 次 而且有 1 篇回應 下一話題
會員大頭照
男寶寶 jieh 《騎士團團長》
文章: 6857
v3.8.8

為什麼柯南長大後要當計程車小黃司機?(內有詳解) o..Oy

這幾天 LINE 好煩...
一直丟一個讓我看不懂的問題,就是:

柯南年紀大了以後,要做什麼工作?

答案是:計程車司機...

Why???

因為:他「推理嚴謹」

小惡魔:@"@?

直到看到這張圖,不知怎的...我就頓悟了!



好像前幾天有個司機跟藝人李妍憬的搭車糾紛...

所以意思是:「推李妍憬」
我暈~~

狐狗一下新聞,小惡魔覺得這真的比八點擋還精彩,每日一更新...

而且還真的需要「推理嚴謹」的柯南出來處理一下,不然真的很羅生門!



首先登場是...
柯南司機推李妍憬 第一集、無語問蒼天

劇情概要:李妍憬為了保護友人回擊,結果遭柯南司機拖下車狂踹,鞋子的鞋跟都被踢斷,朋友則是嚇到不斷尖叫,到了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急診室受訪時,談到當時狀況還餘悸猶存,不斷崩潰痛哭:好可怕!


被推李妍憬無語問蒼天


真的是無語問蒼天啊~~~



接著續集是...
柯南司機推李妍憬 第二集、柯南的反擊

劇情概要:柯南司機表示,藝人李妍憬與友人凌晨搭乘計程車時,與他起口角先踹椅背後爆發衝突,雙方互控傷害。台北地檢署複訊後,命李妍憬和女配角請回,柯南司機則限制住居後請回。


藝人李妍憬全身包緊緊




柯南司機推李妍憬 第三集、進擊的柯南

隔日柯南司機施暴的影片曝光,有人說過程中,看到李妍憬企圖不讓施暴的司機離開,沒想到反而被司機抓住,且將李妍憬抓著撞向車門。

有人還說,有看到李妍憬被柯南司機狂踹,同車的女配角上前理論也被踹。

有人還繼續說,柯南司機還把她們包包物品放在駕駛座不讓她們拿,接下來一陣打鬥,李妍憬先被踹飛,還差點被後方車子撞上,隨後女配角靠近也被飛踢。

有人說柯南司機推李妍憬




柯南司機推李妍憬 第四集、馬靴姐上身

到了柯南司機施暴影片曝光的晚上,另一個人也曝光了馬靴很實用的影片,柯南司機表示「當時聽到三字經便請李妍憬下車,但她堅持不下車,下車後就開始攻擊,還把馬靴脫下來打我的頭,還用腳踹我,一直攻擊我、拉我的衣服。」

柯南司機還大氣地說:「她那麼瘦弱,如果我真的攻擊她,她還能在這邊出現嗎?」

帶球棒遜!穿馬靴實用:打人自用兩相宜




柯南司機推李妍憬 第五集、路人補刀

遠方路人表示,此司機"可能"是挑釁慣犯,並在臉書上說出他的親身經歷。巧的是遠方路人與李妍憬都是喝了酒才上了柯南司機的車。


另外借遠方路人經歷跳出來的人問:罵李的人,現在臉腫了嗎?




柯南司機推李妍憬 最終回、懶人包

小惡魔真的是出來講「柯南推理嚴謹」的笑話的;不是要講「柯南推李妍憬」的故事的,有興趣繼續跟隨的人,請看以下懶人包影片後,自行發揮狐狗招式跟到破關為止。

推李妍憬事件懶人包


----------------------------------------
支持小惡魔
BTC : 19tn3RnCuwZVukXAwyhDWZD4uBgUZoGJPx
LTC : LTFa17pSvvoe3aU5jbmfcmEpo1xuGa9XeA
知識跟八卦一樣,越多人知道越有價值;知識最好的備份方法,散播!
藍色小惡魔(林永傑): 臉書
----------------------------------------
[編輯文章 12 次, 最後修改: jieh 於 2018/8/8 下午 12:56:59]

[2016/11/2 下午 06:27:40]   [返迴此篇文章頂端 ]  回到頂端 
會員大頭照
男寶寶 jieh 《騎士團團長》
文章: 6857
v3.8.8

Re: 為什麼柯南長大後要當計程車小黃司機?(內有詳解)

https://jokeimp.blogspot.tw/2016/11/yunili22.html
http://blog.xuite.net/blueimp/blog/460908074
----------------------------------------
支持小惡魔
BTC : 19tn3RnCuwZVukXAwyhDWZD4uBgUZoGJPx
LTC : LTFa17pSvvoe3aU5jbmfcmEpo1xuGa9XeA
知識跟八卦一樣,越多人知道越有價值;知識最好的備份方法,散播!
藍色小惡魔(林永傑): 臉書
[2016/11/2 下午 07:23:39]   [返迴此篇文章頂端 ]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