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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coin 清湖漁夫:比特幣的貨幣情結

  迄今為止,比特幣能否在未來擔綱市場中的貨幣角色,取人民幣或者美元而代之,仍然糾結著比特幣持有者們的心!不過,無論是支援或者反對比特幣成為貨幣的觀點,都基於人們從傳統的貨幣理論出發所形成的貨幣觀念,但是因為這些觀念上的缺陷和誤區,導致人們對比特幣 “貨幣角色”的理解和爭論,始終無法深入到貨幣的社會屬性之中;在此問題上莫衷一是的混亂狀況導致了人們的行為矛盾,反而維持了比特幣的神秘色彩和繼續成為關注熱點。


  比特幣的冠名與貨幣無關

  2008年11月1日,一個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一個隱秘的密碼學評論組上貼出了一篇研討陳述,比特幣就此面世。比特幣用揭露散布總賬擺脫了第三方機構的制約,中本聰稱之為“區域鏈”。用戶樂於奉獻出cpu的運算能力,運轉一個特別的軟件來做一名“挖礦工”,這會構成一個網絡共同來保持“區域鏈”。在這個過程中也會產生新比特幣,比特幣轉手也在這個網絡上延伸,運轉這個軟件的電腦真相破解不可逆暗碼難題,這些難題包含好幾個買賣數據。第一個處理難題的“礦工”會得到50比特幣獎賞,相關買賣區域加入鏈條。跟著“礦工”數量的添加,每個迷題的艱難程度也隨之進步,初期每個買賣區的比特幣生產率保持約在10分鐘一枚。

  首先,比特幣 (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符號,將這種電子符號如何命名,取決於創造者個人的意愿,創造者愿意將它命名為阿貓阿狗都可以。虛擬貨幣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其次,現在比特幣也用於指稱bitcoin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件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絡,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中本聰僅僅發明了創造這種電子符號的數學技術,並且將這種命名為比特幣,但是比特幣未必就能如某些人、甚至發明者所想的那樣成為貨幣。將比特幣直接等同於貨幣,實際上利用了比特幣冠名的迷惑性,是一些要求比特幣成為貨幣的人們的偷換概念。再次,將比特幣作為電子貨幣,還在有意強調這種所謂網絡空間里的“新事物”的新奇性,利用人們對新事物認知的缺乏進行潛移默化地誤導。

  比特幣僅僅作為交易支付手段

  一項調查顯示,全球有上千商家表示接受比特幣作為貨幣結算手段。今年年初,在“淘寶”搜尋頁面,“比特幣”的相關項約有400多個“寶貝”。不僅如此,一些淘寶店還出現了將比特幣作為正式結算貨幣的店鋪,有的店鋪已做成了3筆比特幣支付的生意,折合2000多元人民幣。許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網站,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包括mt.gox,btcchina之類的網站,以及淘寶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幣兌換美元、歐元等服務。目前,接受比特幣的是數百個前衛的國外互聯網企業,從網上服務、招聘、有形商品到慈善捐贈,但它還沒走向大眾熟知的亞馬遜、淘寶或京東等電商。在paypal和visa封殺了維基解密的捐贈頻道后,維基解密最近宣布接受匿名捐贈的“比特幣”。

  很多人由此認為,因為比特幣具有交易支付功能,比特幣因此成為貨幣,這是一種誤解。我們首先有必要明確的是,比特幣的流通范圍是有限的,在這里局限於采用比特幣作為結算支付的手段的這些商家及與他們交易的持有比特幣的人們,而在這個范圍或者人際圈子之外,比特幣是不被認可的。一種貨幣之所以能夠存在,其必要前提之一就是它具有一個流通的市場體系,被這個市場體系聯結起來的所有人都運用貨幣獲得他們的生存資料,獲得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生存物質資料,以此為基礎,對社會生產進行組織;而且因為生產與消費活動過程的社會性,貨幣是這個市場體系中所有人的價值觀念工具,並且以貨幣為中心或者媒介,形成一個經濟系統或者社會生存系統。而比特幣只是被某個社會生存系統中的一部分人所認可,遠未達到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廣泛性,而且在社會觀念系統中並未被廣泛認可;在這些涉及比特幣的交易中,實際作為價值尺度的是人民幣,交易的結算計量很多是因為比特幣能夠按照某個比例與人民幣兌換,比特幣僅限於用作支付手段,它與一些商品的交換,同一斤大米換三棵白菜的交換並無不同。在作為支付工具的意義上,比特幣與騰訊的q幣、淘寶網的“淘金幣”、各種遊戲網站的遊戲幣等各種稱之為“幣”的東西並無不同。

  其次,在市場條件下,貨幣的流通背后依賴的是資本的支援。資本才是市場的主體,並且主導資本操縱市場的運行,貨幣作為市場價值工具並且履行價值尺度職能,是被資本賦予的,也就是資本的貨幣。在此我們可以將比特幣和早期的銀行券進行比較,以觀察比特幣的局限所在。在中央銀行產生之前,銀行券是由私人銀行發行的,也就是私人銀行家的創造物,其存在是因為實物金銀與銀行券自由兌換,金銀貨幣因此成為銀行券的發行準備,持有銀行券的人不受限制地與私人銀行兌換金銀,銀行券因為僅僅是作為貨幣代用券參與商品交換與流通,而且在市場交換過程中實際作為價值尺度的是金銀貨幣。銀行券的發行因為私人銀行家保持銀行券金銀自由兌換的信譽,其流通范圍同樣僅限於與私人銀行家相關連的人際圈子。在此階段,銀行券無法取代金銀的貨幣地位。

  比特幣同樣是一種在互聯網空間中人的一種創造物,一個比特幣就是一個資訊串。一個比特幣錢包也是一個資訊串。它能夠參與市場交易,不是因為它是貨幣,它僅僅作為支付手段,因為它在交易過程中因為交易關係的形成而被資本(商家)賦值,而實際作為價值尺度的是人民幣或者美元。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有3個關鍵環節,分別是虛擬錢包、匯兌和支付;虛擬錢包服務幫助用戶持有比特幣,提供銀行活期存款帳戶的一些功能;匯兌服務將美元兌換為比特幣,或將比特幣兌換為美元;支付服務幫助商戶在交易中接受比特幣支付。時至今日,許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網站,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包括各個比特幣網站以及淘寶等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幣兌換美元、歐元等服務。不過比特幣的使用群體在浩瀚的商海中僅僅是一滴水。

  比特幣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

  比特幣是第一種分散式的電子符號或者一組組數據,整個網絡由用戶構成。其發行與流通,是通過開源的p2p演算法實現。比特幣完全依賴p2p網絡,無發行中心,所以外部無法關閉它。除非全球斷電,或者屏蔽掉整個互聯網。你可以用貨幣來交換比特幣,也可以當采礦者“開采”它們,用你的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通過用電腦反復解謎,你將與其他的淘金者競爭,為比特幣網絡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你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你就會獲得若干個比特幣。比特幣是分散化的,需要在每個單位計算時間內創造固定數量比特幣。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達到2100萬。比特幣的使用空間僅限於網絡,以網絡存在為前提。比特幣特定演算法和創造過程,與人民幣鈔票的印刷過程一樣,都是某種加工過程。類似於比特幣的“網絡幣”的創造方法也遠不止一種,比如萊特幣和剛剛出現的“permacoin”。在自然屬性上,比特幣因為其網絡和電子技術特征,與其他貨幣材料的自然屬性大不相同,優劣互見。

  比特幣構建於演算法之上,很多人認為其信任的基礎也在於演算法,然而演算法只能保證比特幣的安全傳輸,確保比特幣不會被偽造和復制。比特幣被設計為允許匿名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比特幣既可以被以計算機檔案的形式保存在個人電腦中,也可以儲存在第三方托管服務。不管以何種形式保存,比特幣都可以通過比特幣地址發送給互聯網上的任意一個人。比特幣的好處也體現在不會被凍結、無法跟蹤、不用納稅、交易成本極低。比特幣的價值不是來源於比特幣產生及運用規則的確定性、稀缺性、匿名性和不可封禁性;而是來自於既有的市場體系和交易過程,來自於它被人們用貨幣來進行價值計量或者衡量;貨幣作為價值尺度具有觀念性的特征,其內涵產生於交易關係或者市場中人與人的關係本身,商品和貨幣的關係變動因為人與人的行為變化。僅僅其工程技術特性,還不足以成為它取代人民幣或者美元成為貨幣的充分條件,紙幣成為貨幣的基礎在於其社會屬性。

  比特幣成為貨幣的主要障礙

  比特幣由此成為個人財產和可以用來進行交換的商品,比特幣同它的占有者一起構成資本的個體形態或者個人資本。不過僅僅因為比特幣占有者的個人主張或者支援,比特幣還不能成為貨幣。支援某種自然材料作為貨幣在市場中普遍被使用並且成為價值尺度的資本,不是市場中的一般資本主體,而是市場中的壟斷資本或者主導資本的聯合體,是統治某個市場的主導資本勢力集團。

  市場主導資本通過操縱市場價值的形成與變化,從而操縱市場機制運行,貨幣作為市場的社會性工具,成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載體。貨幣作為價值尺度具有觀念性的特征,其內涵產生於交易關係或者市場中人與人的關係本身,商品和貨幣的關係變動因為人與人的行為變化。市場價值背后的基礎是人的社會價值觀,這也是經濟社會性的一個方面。壟斷資本勢力集團對社會和市場的統治地位,首先是因為資本的私人占有關係,其次是因為它們通過市場體系對全社會的生存資料的絕對控制,因此控制人的生存。如果說存在定價權這個權力的話,那么,因為壟斷資本對人的生存的控制,比如控制勞動條件和占有消費資料的社會生產與分配,所以壟斷資本始終掌握市場的定價權。貨幣與商品的比例關係是在人與人的交易關係中形成的,也就是買賣雙方彼此的共同認定,從而構成價值評價過程,這個過程始終是動態的。中央銀行產生是因為壟斷資本實力集團已經控制和操縱政府的政治權利體系,中央銀行的創立成為應壟斷資本實力集團進行信用摻水、憑借新發行的貨幣參與社會分配的需要而產生的政府職能轉變。貨幣發行權由中央銀行獨占也就是貨幣發行帶來的利益被壟斷資本實力集團獨占。

  比特幣作為私人資本所有者的造物,一旦成為貨幣,也就分割和掠奪了壟斷資本勢力集團對貨幣發行利益的獨占。在私人銀行的資本勢力逐漸擴張、從而成為某個市場體系中的決定性壟斷勢力的情況下,銀行券能夠對作為發行準備和彼此相互兌換的金銀貨幣取而代之。在壟斷資本勢力集團的利益和意志被貫徹到政治權力和社會法律體系之中的前提下,被無數個私人占有並且在互聯網上廣泛分散式產生的比特幣,無法成為貨幣;因為它的占有者們還在依賴於壟斷資本實力集團控制的市場體系獲得生存,根本無法挑戰壟斷資本勢力集團在經濟和政治上的統治地位。

  因為互聯網科技的高速發展和互聯網應用的快速普及,使得越來越多的商品與金融交易活動在互聯網空間中展開,但是比特幣在這個領域更多的是作為被買賣的對象,只是在較少的場合,因為那些愿意接受的人們而偶爾成為支付和結算手段。我們注意到,在短短的4年中,比特幣從最初開始平均1美元能夠買到1309.03個比特幣,到前不久1比特幣可以兌換超過1盎司黃金,接近1300美元;但是這個過程中用做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還是美元貨幣,美元是工具,比特幣反而是被美元計值和交易的對象,我們不能顛倒工具和對象之間的基本關係。

  比特幣與主權貨幣

  全球各國在有關比特幣的貨幣地位問題上,已經開始出現贊成派和反對派兩個涇渭分明的陣營。2013年12月中旬,法國中央銀行——法蘭西銀行發出警告:虛擬貨幣不受監管,沒有擔保,不具有法償性,一旦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或成為支付手段,將造成金融風險,給全球反洗錢斗爭帶來新困難。去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比特幣不具有貨幣的地位,不應以貨幣身份流通。今年3月7日,日本政府正式表示比特幣不是貨幣,不會將比特幣作為金融產品來監管。雖然日本政府更清楚表明了對比特幣所持的立場,但並不意味著日本政府將創建一個新的監管框架。2013年6月底,德國議會決定持有比特幣一年以上將予以免稅后,比特幣被德國財政部認定為“記賬單位”,這意味著比特幣在德國已被視為合法貨幣,並且可以用來交稅和從事貿易活動。2013年8月,美國德克薩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馬贊特在一起比特幣虛擬對沖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幣是一種貨幣,應該將其納入金融法規的監管范圍之內;11月18日下午,美國參議院召開了主題為“探索虛擬貨幣系統在美國社會的發展前景和風險”的聽證會:盡管聽證會上執法部門普遍強調了打擊虛擬貨幣犯罪的重要性,但並未有人公開或嚴厲的否定比特幣。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代表則稱比特幣是一種合法的金融工具。


  無論各國官方在法律上承認或者否認,都僅僅是一種政策姿態,口惠而實不至,比特幣注定與官方法定貨幣絕緣;問題的實質在於,這些國家都不會讓比特幣去動官方法定貨幣的奶酪,甚至官方法定貨幣被比特幣取而代之;站在這些政府背后的壟斷資本勢力集團不會坐視比特幣由市場中的資本活動予以坐實、成為市場關係體系的中心和媒介。傳統的主權貨幣論者僅僅看到了貨幣發行的中央銀行政策行為表象,而忽視了過程背后的利益分配實質,這當然是源於對資本與國家關係的認識誤區,在現象上他們認為是政府控制和管理資本和市場,而在實質上正好相反,資本控制和操縱政府運行。所謂“比特幣挑戰主權貨幣的地位“實屬無厘頭。

  比特幣與超主權儲備貨幣

  今年4月9日,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對騰訊財經表示,比特幣不能成為國際儲備貨幣;比特幣現在只具備交易功能,不是儲備貨幣,這兩個功能是不一樣的。儲備貨幣應與黃金有同樣類似的性質,每個中央銀行愿意儲備它。這兩者有著明顯的差異。良好的儲備貨幣應該是一個超主權貨幣,紙黃金可能是一個較好的選擇,它是一個信用貨幣。跟現在歐元這樣的超主國家貨幣來講也有不同,如果每個國家以紙黃金作為儲備貨幣,主權貨幣仍可得到延續。同時紙黃金作為國際儲備貨幣,不會帶的國家利益和全球利益衝突的問題。紙黃金可以一攬子解決現有各種方案存在的問題。以紙黃金作為國際儲備貨幣,需要一個超主權的國際貨幣委員會,可以是現有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改進版或者是另外設立。以主權國家貨幣作為儲備貨幣最主要問題就是國家利益和全球利益矛盾。如果幾個儲備貨幣之間有競爭性的話,任何貨幣要維持國際儲備貨幣地位,就必須自我約束。如果不約束,比如說貨幣超發太多,市場會預期它會貶值,就會逃離、拋售,這個貨幣就失掉作為儲備貨幣地位。

  林毅夫教授認為以主權國家貨幣作為儲備貨幣最主要問題就是國家利益和全球利益矛盾,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美元作為當今世界貨幣背后的全球市場支撐,來自於美國華爾街財團,所謂超主權儲備貨幣的主張必定會被華爾街財團所反對。這一點從幾十年前將特別提款權轉為超主權儲備貨幣的有關動議被夭折可以得到證實;代表華爾街財團利益的美國政府對這個動議起初反對,特別提款權納入世界貨幣儲備的方案也是極度閹割版,其使用受到諸多限制;如果成立一個超主權的國際貨幣委員會能有用,那么美元的世界貨幣地位也就會被特別提款權所代替,而且特別提款權也是最有可能挑戰美元的貨幣角色。

  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臺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比特幣因為互聯網的全球分布與聯通,其使用的確超越了國界,但是距離超主權儲備貨幣仍然遙不可及。提出這種奇思妙想的人們首先忘記了互聯網這個平臺本身還是由美國資本掌控的,是美國資本牟利的一個手段;即使美國資本容忍比特幣在互聯網上產生並且存在,去卻並不意味著美國資本會支援和他們利益不相干的“比特幣取代美元”。其次,提出這種奇思妙想的人們根本不懂現行市場遊戲規則的利益實質,比特幣成為超主權儲備貨幣必須有全球性的強大的資本勢力支援和背書。再次,比特幣的支援者們仍然天真地認為,比特幣本身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貨幣,並不需要國家的承認,包括美國、德國在內的政府都是從防止其非法用途出發進行監管,無力也無心阻止比特幣本身的運轉,那些相對開放的國度都希望在比特幣“成熟”后在其世界中獲得優勢地位。在當今資本運動的世界,比特幣在無法挑戰所在國家官方貨幣的前提下,更談不上躍升為超主權儲備貨幣。

  所謂的“民主”貨幣

  將比特幣與“民主貨幣”扯在一起,也是支援比特幣成為流通貨幣的人們的一個“創造”。這種發可以追溯到哈耶克關於人人創造貨幣的思想。哈耶克在《貨幣的非國家化》中提出了一個“革命性”建議:廢除中央銀行制度,允許私人發行貨幣,並自由競爭,這個競爭過程將會發現最好的貨幣。著名經濟學家羅伯特•希勒力主擴大金融民主,認為這是金融業的方向,也是解決社會平等的最好辦法。按照他們的觀點,比特幣無疑是符合未來發展趨勢的。提出比特幣是“民主貨幣”的主張的人們充分利用的了比特幣在互聯網上分散式的技術特征,而且這些特征與哈耶克的貨幣非國家化的設想高度吻合。其一,比特幣依靠網絡數學運算的機制產生,只要人們有挖礦機,就有可能獲得這一組特定的數字資訊串,因此全體人民在獲得該“貨幣”是具有機會平等性。其二,比特幣的增量可控,理論上總數為2100萬枚,在總量上可控而且因為虛擬比特幣能夠進行技術拆分,單位不斷細化可以便於計價與交易。其三,比特幣具有匿名性而且完全是獨立存在的,因為無法通過關閉某個核心基礎設施來阻止它的交易;人們所能看到的個人資訊無非是比特幣錢包地址以及一串兒隨機的文字和數字,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資訊,對於那些偏執的人來說,他完全可以免費造幾個新錢包地址;所以比特幣具有防偽功能。其四,比特幣具有無中心交易與存儲的特點。信用電子貨幣都是存儲在銀行的中央系統里。政府可以輕松地控制這個中央系統,就等同於控制了這個貨幣;而比特幣的存在基於遍布整個p2p網絡節點的分散式數據庫。

  所謂“比特幣是民主貨幣”的奇葩主張,完全是因為對市場及貨幣的本質無知的表現!可能我的批評過於嚴厲,冒犯了哈耶克及“民主貨幣”的擁躉們。市場從現象上看是商品交換的場所,而實質上卻是資本循環的社會場所和利益生存、流轉與分配的社會機制,貨幣是維系市場體系運行的社會設置和利益工具。將比特幣吹噓成“民主貨幣”的人們,僅僅注意到了比特幣的作為貨幣材料的自然屬性特點,但是並不了解甚至無視貨幣本身的社會屬性,貨幣始終是被人占有和掌握的,也是被人用來實現利益的工具,它的存在依賴於資本主導的市場體系的運行,其功能和作用都是占有它的人或者資本所有者通過人與人的市場交換關係而賦予的;一種貨幣材料在某個人群生存的市場體系中成為貨幣,是以壟斷資本勢力集團的統治為前提的,因為壟斷資本操縱了市場價值形成和變化過程,選用什么自然物質材料作為貨幣也就是壟斷資本實力集團的市場權力。實際上,創造出人們所希望的貨幣物質材料在目前的科學技術條件下已經不是問題,因為網絡幣已經遠不止比特幣這一種,跟隨比特幣之后,萊特幣等多種民主貨幣不斷涌現;問題在於網絡幣如何取得主導市場運行的壟斷資本的同意並且進入市場體系廣泛流通;比特幣要想獲得貨幣地位,就必須被某個市場體系中的所有人、包括壟斷資本實力集團所接受。政治問題又何嘗不是利益問題呢?

  比特幣抵御物價上漲

  在既有的網絡言論中,比特幣的“民主貨幣論”還被西方貨幣主義的魂靈附體。已故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就曾提倡廢除美聯儲,他設想用一個自動化系統取代中央銀行,以穩定的速度增加貨幣供應量,消除通貨膨脹。現在,弗里德曼的夢幻貨幣——比特幣問世了,它不由任何政府、企業或銀行創辦,沒有規則,可以真實交易,能否將通脹(物價上漲)設定在可控水平卻仍然是個問題。

  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沒有明確表示是因為要實踐哈耶克和米爾頓•弗里德曼的理想而創造了比特幣,但它出現在金融危機之后和它去中心化的屬性讓后來的部分參與者都把比特幣作為這些理論實踐的最好工具。他們都把去中心化看做比特幣核心的潛在價值,認為比特幣本身不由任何中心銀行控制,交易需要全網公開確認,演算法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有數量限制無法隨意增發,又可以無限分割,既不會膨脹更不會緊縮,是貨幣發展的真正未來。他們還指出,正是它去中心化,比特幣才和所有其他的虛擬貨幣產生了本質區別;其他諸如q幣之類的虛擬貨幣,仍然是由發行者控制的幣種,它們只是貨幣形態的轉換。在他們看來,炒作比特幣只是短視者的暫時行為,真正的比特幣未來不是靠炒作,而是形成比特幣生態圈,與法定貨幣競爭或共存,從而改變人類的經濟行為。

  支援比特幣成為貨幣的人們當然不會忘記比特幣的價值問題。他們認為,普通貨幣與比特幣的兌付價值區別在於,普通貨幣向對應的央行貨幣發行人兌付價值,即央行儲存的是人的勞動價值,而比特幣則是向比特幣購買者來兌付價值,即購買者心理價值。比特幣就只能在轉讓中兌付它的存在價值,也意味人們只能向愿意接受比特幣挖礦機冗長演算法勞動的人來兌付比特幣的價值,如果這個人認為用普通貨幣去購買現實中已經不存在的――“曾經”浪費的電能和cpu的運算能力是劃算的,那么比特幣的價值就得到了實現。

  比特幣的總數固定,因此也就被支援比特幣成為貨幣的人們通過貨幣數量論的邏輯拿來說教,從而給被物價上漲盤剝的市場大眾以“安慰”,似乎人們只要民主參與貨幣發行創造,物價上漲的魅影就會遠離他們。而問題在於,2100萬個“大”比特幣顯然作為貨幣單位仍然具有不便性,比如小額交易零頭的計算與交付,而比特幣的拆分極限可以達到2100萬億個“最小”比特幣,那么它作為貨幣在不斷拆分的過程中又算不算是“濫發”?貨幣不過都是人們使用的工具,正如一把刀本身無關善惡一樣,貨幣本身也不可能泛濫作惡,造成貨幣混亂和物價持續上漲局面的始作俑者始終是人,不從人的行為和社會管理機制上想辦法,管不住人的行為,或者說人沒有能力去解決自己制造的麻煩和問題,反而去歸咎於作為對象和客體的物本身,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毫無意義。

  迄今為止,參與比特幣、萊特幣等網絡幣買賣活動的人們對比特幣們能否成為貨幣的問題仍然糾結,隨著比特幣炒作潮的發展和新的類似於比特幣的網絡幣的出現,在市場中關於比特幣們的貨幣情結也就日益濃郁。這種情結的發展,很大程度上與“人民幣對不起人民”的社會意識相互映照;人們試圖擺脫自己的困境,並且要求創造新的貨幣,於是比特幣們也就應運而生了。這種投其所好的背后動機在現實中的演繹卻脫出了單純的貨幣范疇。(本文作者清湖漁夫系和訊博客著名博主)

  參考文獻:

  《市場價值與貨幣》,清湖漁夫;

  《從金銀本位制到紙幣本位制》,清湖漁夫;

  《透視西方通貨膨脹理論》,清湖漁夫

http://news.cnyes.com/%E5%A4%96%E5%8C%AF/20140610/%E6%B8%85%E6%B9%96%E6%BC%81%E5%A4%AB-%E6%AF%94%E7%89%B9%E5%B9%A3%E7%9A%84%E8%B2%A8%E5%B9%A3%E6%83%85%E7%B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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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10 下午 03:17:46]   [返迴此篇文章頂端 ]  回到頂端